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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注安新增《民法典》,重点内容速来围观!

来源:学慧通  |  浏览量:1099  |  发布时间:2022-10-20  |  专栏:考务信息


一、法人



法人成立的条件——

①法人应当依法成立;

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、财产或者经费;

③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
法人分类——


二、民事责任



1.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

①停止侵害;

②排除妨碍;

③消除危险;

④返还财产;

⑤恢复原状;

⑥修理、重作、更换;

⑦继续履行;

⑧赔偿损失;

⑨支付违约金;

⑩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;

⑪赔礼道歉。


2.民事责任的分类

①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;

②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;

③连带责任、按份责任与补充责任。

三、侵权责任



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——

①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;

②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类型;

③侵权责任以损害赔偿为中心,但不限于损害赔偿;

④侵权责任具有强制性,但有一定的任意性。

四、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



①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,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

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。

③劳务派遣期间,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;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,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④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。

⑤占有或者使用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高放射性、强腐蚀性、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,不承担责任。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,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。

⑥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,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,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。